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工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强化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控。严格遵守执行国家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安全管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4年,省工信厅网站全年发布政策、动态类信息2077条,发布服务类信息1658条,发布手机版网站信息598条。“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541期,推送信息1499条。其中,发布工信领域相关政策、公告、公示等290条,《一图读懂|江苏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解读信息57条。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民众关切。参加省委省政府“贯彻省‘两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系列新闻发布会—“建设制造强省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专场2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新闻发布会8场,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1场,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1场。通过“厅长信箱”“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栏目,积极关注民众诉求、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全年办理“厅长信箱”、咨询投诉事项共389件。通过厅网站“新型墙材产品”便民服务窗口,及时向民众提供新型墙材产品查询结果信息769条。
三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严格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厅网站“建议提案复文”栏目、省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向全社会发布了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41件。落实“双公示”制度,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专栏并设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公示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上年结转0件;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规范答复5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其中,网络申请43件,占81%;信函申请6件,占11%;当面申请4件,占8%。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工作。进一步规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全年公开发布法定公开内容栏目信息162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各10条。
2、保障依申请公开平台渠道畅通。强化平台网络安全保障和渠道畅通,配备专人加强对厅依申请平台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每位申请人能依法、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
3、推进省工信厅门户网站与业务平台融合发展。一是应用集成。依托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建设,组织完成行权事项、资质认定、资金申报、调查问卷等涉企服务功能升级上线,并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关联展示,方便企业用户快速查询办理;二是数据贯通。依托数字工信平台的数据服务能力,组织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数据直达门户网站栏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服务联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的消息服务能力,可通过站内通告、短消息等形式向“筑峰强链”重点企业精准推送服务信息,显著改善用户体验感、提升使用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6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9.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2 | 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2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1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1 | 6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31 | 1 | 32 | ||||||
(七)总计 | 46 | 5 | 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了整改和提升。一是制定印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及职责分工,依申请公开及办理程序等内容。二是融合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网站平台发布优势,通过丰富载体、优化功能、升级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三是优化厅审批系统建设和好差评统计功能升级,提升“省内通办”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进“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建设。四是认真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加强等级保护安全防护加固、运维管理、检测评估、安全措施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