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2〕73号)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工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面对疫情反复冲击和外部环境超预期变化,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决扛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建设,积极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强化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倾力打造省工信厅为民高效服务工作品牌。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江苏建设,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先进制造业、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发展等,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权威发布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融合“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网站优势,及时发布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推动政策文件落实见效,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服务,树立了省工信厅良好的政府形象。

1、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清理情况。对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6个规范性文件,均完成审查、备案及公开工作。根据上位法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厅起草或实施的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34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继续有效11件,修改3件,废止20件;对我厅2021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2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继续有效14件,废止5件,修改2件,并公开发布了《关于2022年省工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聚集重点工作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意识形态管理、信息安全管控和网络安全监管,努力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没有发生任何泄密、政治安全事故。一是强化政策公开解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两会”期间宣传报道。围绕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江苏建设,通过厅网站、“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加快发展最新政策措施,公开发布《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苏信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白名单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发布《江苏省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行业统计调查制度》《江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星级评价规范(试行)》《2022年江苏省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江苏省5G应用“领航”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二是公开重点业务工作信息。按照“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要求,通过厅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关键环节、社会民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业务工作认定信息54条;围绕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等发布公告公示信息163条;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信息4条。在第一时间向社会、民众发布了2022年省经济、电子信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及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告公示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11条,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时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信息,以及2016-2020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严格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要求,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进行事中谋划,积极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全年共承办231件建议提案,数量居省级机关前列,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实现“3个100%”(办结率100%,与代表委员沟通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通过厅网站“建议提案复文”栏目、省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向全社会发布了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我厅被评为省人大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省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在行政许可、安排拨付专项资金、认定类事项、表彰评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全面开展信用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信用审查179批次,审查各类主体3.67万家。强化信用审查结果运用,对于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取消其相关认定和上报资格,并指导企业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惠企服务力度,深化“苏信贷”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落实“双公示”制度,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专栏并设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公示信息60条。

3、强化出台政策解读力度。一是多管齐下抓好政策解读。融合发挥厅门户网站、“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优势,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利用一图读懂、问答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解读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多角度呈现江苏制造业取得的亮眼成绩,全年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388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民众关切。通过“厅长信箱”、“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访谈以及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等渠道,积极关注民众诉求、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全年办理“厅长信箱”、咨询投诉事项共521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23件,发布“在线访谈”2期。通过厅网站“新型墙材产品”便民服务窗口,及时向民众提供新型墙材产品查询结果信息726条。厅网站“厅长信箱”和“咨询投诉”栏目、 “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对于民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坚持应回尽回,做到工作日24小时内回复。三是做好12345政民服务热线咨询服务。贯彻落实省政务服务办公室12345热线政务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厅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热线管理政务信息审核员三级热线政务信息管理机制。落实专人抓好12345在线服务平台工单日常督办工作,全年办结服务工单107件,社会测评满意度优良。

4、坚持推动行政决策公开。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向全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告。在涉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及时向社会发布拟出台政策草案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发布了《关于组织召开中建材(宜兴)、南京远鸿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的公告》《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求<“苏信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白名单入库标准及评估流程(试行)>意见的公告》, 广泛征集民意,接受民众监督。二是实行重大决策结果预公开制度。在注重典型宣传、成效宣传的同时,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就基层、企业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采访39次,主动发布新闻通稿47篇,全面系统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三是主动向社会传递重大政策信息。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出台重大政策举办重要活动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参加省政府《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会7场;自主召开2022南京软博会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江苏省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等新闻通气会3场。其中厅主要领导参加1次,分管领导参加16人次。

5、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认领涉及我厅的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22项,梳理工信条线地方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年申请我厅牵头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已办结,共惠及65家市场主体。二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对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动态调整权力事项40项,其中新增13项,取消3项,合并2项,变更24项;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省级权限5000吨标煤以上)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进行调整。全年依申请权力事项办件量9375件,其中窗口受理30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接受咨询1490件次,均及时解答。三是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规范监控化学品、食盐、无线电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并限时办结。全年发放无线电、食盐、监控化学品等行政许可1863件,其中省级发放行政许可118件,市级发放无线电行政许可1745件。四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梳理完善厅事中事后监管事项60项。推动监控化学品类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对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13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资质相符性现场检查。五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收办分离”。完成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无线电、食盐、监控化学品类27个行政权力业务项数据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同步,显著提升业务办理时效。推进省内通办。梳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无线电台(站)设置及使用许可等“省内通办”4个事项。探索试点南京、无锡、南通等3个设区市无线电许可数据自动交换。推进电子证照。借助“行政权力审管一体化平台”应用深化,实现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等四类电子证照的实时归集、电子证书发放,已完成电子证照归集超过30万个。推进数据共享和开放。作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试点单位之一,编制完成《省工信厅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按目录完成存量数据的全量归集。提升线上办理体验感。组织维护政务服务知识库,便于行政相对人按关键词搜索查询和使用智能问答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认真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严把政策关、质量关和时效关,保障每位申请人及时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自然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商业企业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年按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3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省工信厅网站、“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在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公布的四个季度全省抽检中合格率均为100%。一是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控。严格遵守执行国家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安全管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在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量质并举原则基础上,突出厅网站、手机版网站和“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质效。2022年,省工信厅网站全年发布政策、动态类信息2359条,发布服务类信息800条,发布手机版网站信息524条,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9407906次,成为社会、民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网站之一。加强“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与宣传推广力度,全年发布301期,推送各类信息1012条,微信订阅数达49934个。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工作。进一步规范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全年公开发布法定公开内容栏目信息150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解读各6条。

2、保障依申请公开平台渠道畅通。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试、正式上线运行工作。强化平台网络安全保障和渠道畅通,配备专人加强对厅依申请平台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每位申请人能依法、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专栏运维。认真、及时编制完成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及时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布。认真、及时编制完成2021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通过厅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及时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布。

(五)监督和保障

1、发挥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由厅分管领导挂帅,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与指导,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宣传信息处联动配合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作用,协同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以厅名义印发了《省工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2、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机制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部署,印发厅《关于分解落实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任务的通知》,层层分解编制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地完成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厅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向社会发布。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厅网站、“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紧盯党的二十大、冬奥会、两会、国庆等重要敏感节点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强值班值守。全年厅网站开展安全评估检测17次,“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评估检测4次,有力维护平台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诉讼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原告撤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管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如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全面公开。融合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网站平台发布优势,通过丰富载体、优化功能、升级服务,实现可公开政策文件全面公开。丰富政策解读的多渠道、多形式展现形式。

(二)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厅审批系统建设和好差评统计功能升级,提升“省内通办”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继续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归集、共享和开放。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制规,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创新送法进企方式方法,推动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明确年度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加强等级保护安全防护加固、运维管理、检测评估、安全措施保障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