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装一〔2025〕40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人工智能终端是指具备主动感知理解、多模态自然交互、智能化服务和自主学习进化等能力,能够完成特定任务的新型终端产品,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委关于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的部署安排,抢抓人工智能终端发展战略机遇,开辟新赛道、打造新引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基础坚实、创新资源丰富、市场规模巨大等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牵引、软硬协同、安全可控,引领带动我省产业链由中间环节向终端产品延伸,实现人工智能终端从“互联”向“智联”跃升,为塑造江苏产业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江苏人工智能终端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智能芯片、端侧大模型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培育10家左右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领军企业,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到2030年,江苏人工智能终端整体技术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在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涌现出一批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新形态,建成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高地。

二、重点发展方向

(一)人工智能手机。加快突破高端系统级芯片(SoC)及基带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端侧人工智能交互、嵌入式SIM卡(eSIM)等规模化应用,优化提升手机端个人助理、影像优化、行程规划等方面使用体验,提升多模态交互、意图理解与决策、任务编排与跨应用调度等能力,支持智能手机与其他智能终端融合使用。

(二)人工智能计算机。支持传统计算机向人工智能计算机(含大模型一体机)转型,支撑工业边缘计算、民生服务终端、特种环境智能设备等特色场景规模化应用。支持开发柔性化生产和一站式交付的智能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训推一体机等整机,发展高算力、高能效比、自适应架构、算法与硬件协同优化的智能计算芯片(GPU)及AI键鼠等核心零组件。

(三)具身智能机器人。发展具备高精度运控与灵巧操作能力、环境感知适应能力、自主思考与决策能力的机器人本体及核心模组,支撑生产制造、应急救援、教育医疗、民生服务等复杂场景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陪伴、看护、娱乐等消费级市场的人形机器人。补齐机器人“大脑”模型短板,突破“小脑”控制技术,加快控制器、减速器、关节模组等关键部件、软件及材料研发。

(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应用,研发多模态融合感知、智驾大模型、AI交互、6G车联网、智能座舱、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空天地协同、“车路云”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支持整车企业加快具备智能辅助驾驶和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新车型研发和市场投放,持续提升智能网联乘用车、商用车和智能作业装备的规模化应用。

(五)无人驾驶航空器(船艇)。发展大中型工业级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整机制造,研发低空运载器整机及航空动力电池、电机、飞控等核心部件,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自主感知规划、群体协作、应急降落等能力。发展自主作业的智能无人船(艇),提升群体协同能力,推动海洋勘探、环境监测、搜救、安防等场景应用。加快5G/6G、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融合,推动低空和海上智联网建设。

(六)智能家居。面向居家全屋智能化消费新需求,研发个性化、健康化、适老化家电新产品,深化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扫地机器人、电视、音响、门锁、玩具等产品上的应用,构建跨品牌互联互通生态,拓展智能家居融合应用新空间,打造高度个性化、主动服务型的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矩阵,实现无感交互生活体验。

(七)智能穿戴设备。深化智能感知、智能控制、虚拟/增强现实、人机交互等技术在智能穿戴设备上的应用,鼓励传统消费电子企业拓展智能穿戴终端产品线,开发智能手表、智能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服饰等终端及模组,为健康实时监测、可视化教育互动、工业AR安全巡检、智慧养老、助残服务等场景提供解决方案。

(八)智能医疗器械。突破柔性电子皮肤触觉感知技术、多模态生理信号融合算法、人工智能与器官芯片融合的药械研发、自适应人机协同控制策略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高通量、全自动、即时检测等新型体外诊疗设备,多器官、多模态、自分析影像设备,以及术中定位导航、精准释放系统、术后追踪手术辅助设备等,构建基于生物传感网络的远程健康管理系统,拓展健康管理新场景。

(九)脑机接口。重点突破关键传感元件、低功耗脑机芯片、编解码软件等关键技术。聚焦神经疾病治疗与脑功能干预需求,发展深部脑刺激器、靶点刺激系统、血管介入设备等脑机终端。面向工业、医疗、消费等领域场景,推动神经调控、脑电感知、健康监测等设备迭代,加速脑控外骨骼、智能轮椅等产品落地,加快人机交互的非植入式脑机终端规模化应用。

(十)智能工业终端。推动智能传感、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数字孪生等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设备运维、质量管理等工业环节中的应用,支持开发智能设计与仿真工具、智能产线助理、预测性维护系统、智能检测系统等工业终端产品。支持存量工业终端与大模型开展适配优化。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人工智能强基行动

1. 发展端侧模型和智能体。突破模型压缩、量化裁剪等轻量化技术,开发端侧模型自学习、自优化架构,促进端侧模型在各类终端应用部署。开展端云协同所需的模型部署、智能调度等技术研究。突破自主决策规划、跨终端协同交互等智能体技术,加强行业专用智能体研究,推动建设一批行业级智能体开发平台。

2. 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数据集。加快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工业终端、智能医疗等领域数据采集训练平台建设。推进多模态数据感知、数据融合、数据合成、数据标注等技术突破,开发智能终端领域专业数据产品及服务,推动构建端云协同、虚实结合、多方协作数据资源体系。

3. 强化软硬件协同适配。支持人工智能终端企业搭建二次开发平台,推动基于智能终端的算法、模型以及软件协同创新。支持智能终端、智能芯片、端侧大模型企业开展兼容性验证和应用验证,研制智能终端操作系统、智能体开放接口和互联互通标准,推动国产软硬件兼容适配。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4. 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在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细分领域布局建设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共同参与,围绕端侧大模型、基础软硬件、智能体等方向,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

5.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脑机接口、类脑计算、智能体等引领性技术,组织实施一批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突破边缘侧及端侧GPU、张量处理单元(TPU)等智能芯片,多维传感器、生物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以及操作系统内核与底层框架,提升人工智能终端感知和交互能力。

6.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工业人工智能研究所、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等作用,广泛引进先进创新成果在江苏转移转化。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终端领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新品导入等平台,提供基础部件和整机的工艺优化、小批量试生产等公共服务。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终端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评测配套工具,提供端侧模型评测、智能终端检测认证等服务,打通产品上市前“最后一公里”。

(三)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行动

7. 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支持终端企业与人工智能领域加速融合,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创新型企业孵化成长,积极培育“独角兽”和“瞪羚”企业。支持重点整机企业整合供应链,打造若干年产万台具身智能机器人、年产十万台人工智能计算机、年产百万台人工智能手机的超级工厂。

8.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地依托现有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通信、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建设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终端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终端方向的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积极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

(四)实施终端产品推广行动

9. 加快消费领域规模应用。面向人工智能手机、人工智能计算机、人形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航空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支持建设集展示、体验、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中心,并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宽线上线下交易渠道。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规定的人工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给予补贴。

10. 拓展行业终端应用场景。面向具身智能机器人、无人船(艇)、智能医疗器械、脑机接口、智能工业终端等行业终端,深入挖掘工业制造、医疗康养、交通物流、安全应急、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场景需求,鼓励终端企业和用户开展场景共创,定期发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用好“三首两新”激励政策,推动更多人工智能终端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范围,鼓励国有企业率先应用。

11. 强化品牌质量建设。加强品牌宣传保护,积极培育江苏自主品牌,用好“江苏精品”“苏品苏货”等政策,加大对具身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领域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苏字号”爆款产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将质量意识贯穿产品规划、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

(五)实施产业生态构建行动

12. 加强人才引培。面向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领域,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积极引进培育高端紧缺人才及创新团队。加快推进省级人工智能学院建设,支持高校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学科设置,积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校企协同培养人工智能终端各类人才。

13. 优化金融服务。鼓励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联合设区市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成立人工智能终端产业专项母基金,下设相关细分行业子基金,支持初创期、转型期企业成长壮大。符合条件的终端企业纳入“苏科贷”“专精特新贷”“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等支持范围,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力度,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产品应用。

14. 强化算力支撑。鼓励智算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聚焦人工智能终端,强化数据存储、算力共享、算法优化等服务供给。依托全省一体化算力调度监测平台,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鼓励各地通过“算力券”“模型券”等支持政策,降低终端企业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成本。

15. 营造良好氛围。支持组建人工智能终端领域产业联盟,促进资源整合与协同合作。鼓励各地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人工智能终端领域相关论坛、展会、大赛等活动。积极主导和参与制订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监测、评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标准、专利与技术协同发展。支持开放原子紫金专区等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培育一批优质开源项目,构建开源开放生态。

四、保障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省市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全力服务和保障终端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贷款贴息等政策,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人工智能终端领域平台建设、技术攻关、产品推广、企业培育等。建立人工智能终端监管与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伦理规范等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相关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实际制定政策举措,合力推动我省人工智能终端产业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