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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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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的答复
苏工信建字﹝2024﹞36号
掌文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指导连云港石化基地拓展区(灌云临港片区)储备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连云港石化基地建设发展
一是高位统筹规划布局。在2021年《省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的批复》(苏政复〔2021〕57号)中,明确“要坚持与周边园区协同联动发展,建设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与基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规划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产业一体化,构建园区分工明确、链条紧密链接、产业联动支撑、区域协同共进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在2020年省政府组织的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中,连云港市四个沿海化工园区全部给予保留,在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中,进一步明确灌云、灌南两个化工园区作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的拓展区。
二是积极支持化工集中区升级。充分考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效和连云港石化基地发展需求,2023年,省政府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时,积极支持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升级为化工园区,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是积极支持灌云园区扩区发展。2023年省政府制定发布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高标准新设化工园区和现有化工园区扩区。充分考虑连云港石化基地现有空间制约和产业发展需求以及灌云、灌南等园区长期整治等因素,在《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化工园区扩区的条件中明确:省人民政府文件确定的国家石化产业基础拓展区,其营业收入、亩均产值等指标不受限制。2024年1月,省政府在连云港市召开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暨《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宣贯会议,胡广杰副省长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专题调研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和灌云临港化工园区及拟扩区的储备区,并就做好后续扩区发展工作向连云港市政府和省各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2024年4月,省工信厅朱爱勋厅长专题听取连云港市政府有关化工园区扩区工作汇报,明确要求以石化基地为基础,统筹谋划灌云、连云等区域的扩区拓展和一体化规划发展工作。
二、持续强化石化产业基地后续发展规划指导和服务
当前,全省正在积极优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现代化工产业体系建设。连云港石化基地作为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阵地,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相关部门持续做好规划指导和靠前服务工作。
一是指导地方紧抓政策机遇,强化总体谋划布局。指导连云港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抓国家、省相关政策机遇,把握时机,统筹谋划全市的化工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协调好石化基地和灌云、灌南、赣榆等园区之间的关系,推动以石化基地为主体的区域协同发展。
二是指导灌云县做好储备区调规工作。据了解,目前在灌云规划的24.36平方公里石化基地拓展区储备区中,还有近15平方公里至今还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符合拓展为化工园区的基本条件。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指导连云港市抓紧推进相关区域规划调整工作。
三是指导灌云临港化工园区做好扩区申报建设工作。积极支持灌云化工园区申请扩区建设,主动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指导灌云化工园区高标准加强扩区区域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申报化工园区认定,为石化基地重大化工项目招引和落地建设提供支撑。
四是统筹安全和发展。指导灌云化工园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管理好拓展区,高标准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为石化基地产业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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