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4-000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4-05-31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苏工信建字﹝2024﹞100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答复

苏工信建字﹝2024﹞100号

刘文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工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进工业领域双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按照《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方案》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新能源集群和光伏、风电、氢能、新型储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通过采取“企业争创、地方培育、部门支持”工作方式,加强龙头和优势企业培育。落实国际国内双循环要求,加强新能源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新能源技术与产品“走出去”和“引进来”。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指导省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省光伏产业协会、储能协会等社会团体搭建光伏行业交流平台,举办行业交流活动,引导行业有序平稳发展。

(二)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要点》,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2023年,组织全省32家钢铁企业成立江苏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联盟,组织编写“钢铁烧结球团工序碳排放核算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开展“江苏省水泥工业碳排放调查研究”,制定省级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规范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研究,形成《欧盟碳关税对江苏制造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江苏工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两篇专题报告。指导苏州市开展“近零碳”工厂建设试点,已创建“近零碳”工厂17家。

(三)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融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理念,突出生产源头和制造过程绿色化,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建立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梯次培育机制,全省入库培育企业达1550家,加强服务培训,指导企业对标找差,全面提升绿色制造水平。2023年,建成省级绿色工厂427家、省级绿色园区19家,累计建成省级绿色工厂1011家。2023年,入选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0家,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园区1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4家,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成功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

(二)夯实碳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碳管理工作,鼓励支持地方和行业组织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碳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适时遴选推广使用效果好、应用潜力大的数字化碳管理 APP 和商业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聚焦受欧盟碳关税壁垒影响较大的钢铁、电池、光伏等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碳足迹核算。结合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

(三)培树绿色低碳示范典型。以培育典型企业和典型项目为抓手,制定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及评价要求,鼓励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重点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行业等重点行业,引导龙头骨干企业聚焦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低碳原料替代、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创新应用关键共性低碳技术,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进风电、光伏、氢能、新型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开发运行,培育树立一批能效水平高、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的示范项目。配合省发改委、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支持溧阳积极争创更多绿色低碳领域国家试点,打造产业园区示范样板。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