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 |||
|
|||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苏工信建字﹝2024﹞111号
顾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1650”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着力提升关键软件供给能力,推动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积极开展供需对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聚焦重点补齐短板、突出优势锻造长板,努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3年,全省软件产业规模达到1.44万亿元,其中工业软件产业链相关收入3259.8亿元,同比增长15.2%,高出行业平均增速5.7个百分点。
(一)打造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高地
一是率先推动制定《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15号),从增强工业软件创新能力、强化应用牵引发展效能、梯度培育优质软件企业、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等6大方面提出19项针对性支持举措,采取超常力度、系统性举措,为我省打造工业软件创新发展高地夯实政策基础。其中,明确提出支持重点园区在关键应用领域建设工业软件创新中心。二是创新推进重点研发载体建设。制定出台《江苏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规范建设流程,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布局领域。2023年,全省新增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累计3家,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形成了“3家国家级、11家省级、23个培育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体系。三是加快《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订,修订工作已列入2024年江苏省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二)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一是持续大力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年度软件类关键核心技术征集,2023年度优选工业软件类重点储备项目20项,向工信部推荐11项关键软件领域重点攻关任务。二是加强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省专项资金扶持工业软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0余项,扶持资金超亿元。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中设立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和工业软件推广项目,计划支持金额达1.9亿元。三是推动各类工业软件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省软件检测中心在南京牵头建设工业软件集成验证中心,引导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建设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全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增至210家。
(三)筑峰强链培育名企名品
按照“1650”产业体系建设部署,积极建立全省工业软件产业链“5+20+100”重点企业库。梯度培育省内工业软件企业,年度新增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49家、专精特新软件企业57家,培育库内有效企业达385家。年度面向全省新征集推广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57项(有效期内112项、累计达221项)、优秀工业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87项(累计达174项),向工信部推荐优秀工业软件产品25项。
(四)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
为消除制造业企业对于工业软件“不敢用、不愿用”的疑虑,帮助工业软件企业拓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市场,我厅组织省内工业软件企业赴洋河酒厂、红豆集团、亚威机床等工业领军企业开展“领军企业软实力提升行动”,在镇江、如皋等地举办5场工业软件供需对接会,帮助62家企业对接89项技术采购需求和6项融资需求,累计金额超5.5亿元。2023年,南京软博会和中国工业软件供需大会同期举办,展览规模约4.8万平方米,线下参展企业累计超过600家、线上参展企业近3600家,吸引7.63万人次现场观展、285.5万人次线上浏览。在苏州举办的第三届工控中国大会线上、线下参会人次突破30万。在无锡举办的首届开放原子开发者大会线下迎来2000多名开源开发者,开展了开源大赛决赛和编程马拉松等15场分项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做好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争创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保障。全力支持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帮助对接工信部,在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各阶段给予意见建议、提供服务保障,共同推进争创申报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各类软件应用创新中心、集成验证中心、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密码创新应用基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基地等建设和运营给予择优支持”等工作落实。
(三)持续搭建各类工业软件推广应用平台。支持各工业软件创新中心打造的优质工业软件产品参加首版次软件产品、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等各类遴选评比工作。支持入驻创新中心的工业软件企业参加“领军企业软实力提升行动”等各类供需对接活动。
(四)推动软件名城名园加强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建设。2024年度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中设立了“深化软件名城名园建设项目(免申即享)”,将对“中国软件名城”“江苏省软件名园”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省级支持资金可以作为地方软件类专项资金的补充部分,用于支持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