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4-0005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4-06-05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6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苏工信提字﹝2024﹞144号 发布日期: 2024-10-23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68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4﹞144号

丁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低(零)碳园区试点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支持盐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盐城是江苏沿海地理中心城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基本完善。为推动盐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2023年,省工信厅与盐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加快推进盐城绿色制造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盐城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7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3家、省级绿色工厂59家。

(二)探索开展(近)零碳工厂建设。省工信厅研究制定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及评价要求,引导全省制造业企业以科学降碳为目标,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规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行为,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绩效,促进实现企业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三)探索开展(近)零碳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并于2024年3月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指南适用于指导我省行政区划内产业园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将低碳零碳要素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环节中,提升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园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持续较快下降,最终使园区边界内碳排放与碳吸纳相对平衡。指南提出(近)零碳产业园应构建温室气体核算基础能力,并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6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引导产业园分阶段、有步骤推动降碳工作,并分别提出(近)零碳园区创建阶段和零碳园区创建阶段的碳排放绩效参考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要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支持盐城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 (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

(一)完善(近)零碳园区建设路径。指导我省产业园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江苏省情要求的产业园(近)零碳发展路径,提升产业园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盐城推动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建设,支持创建省级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

(二)统筹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全链条推动我省产品碳足迹的标准建设、核算、标识认证和应用场景开发,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工作培训,聚焦电池、光伏和钢铁等行业组织开展碳足迹核算,打造一站式的全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助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开展(近)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持续加强“双碳”领域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紧密对接“双碳”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增设新能源、环保、储能等相关专业,加快推进能源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双碳”领域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培育“双碳”相关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搭建实践教学资源平台,提升学生“双碳”领域实践创新动手能力。建好建强“双碳”领域相关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充分调动能源头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国家“双碳”战略不断提供战略人才支撑。

(四)支持盐城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结合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盐城布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高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优质项目,优先选择纳入省级先进制造业培育集群。指导盐城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绿色工艺、循环低碳等技术改造,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企业发展“含绿量”。支持盐城环保科技城申报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