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98号提案的答复 | |||
|
|||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98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4﹞107号
刘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实现我省“硬科技”培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市场主体中的多数力量,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推动优质企业梯次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2023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配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行动计划,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了专题报道。印发省级相关部门具体落实举措,对行动计划“八大工程”逐条细化分解,明确年度任务和落实措施。会商省财政厅,下达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64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3.4亿元,支持148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二)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实施《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新增入库企业1.5万家,累计达5.2万家;新增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12845家,累计达3.7万家。新增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95家,累计获认定1504家;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55家,累计241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7家,累计9601家。
(三)深化企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达72家。新增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家、国家工业设计中心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26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80%以上。鼓励民营企业牵头集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和重大科创载体,累计建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1家,均有民营企业参与。
(四)鼓励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主体作用,围绕企业生产实践凝练科学问题、组织科学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企业主持和参与的省基础研究项目累计达1000余项。设立省企联合项目,与科技领军企业按1:3比例联合出资,从企业生产实践中提出重大需求,面向高校院所遴选领衔科学家,共同组织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累计与企业联合组织11项。
(五)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整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设立规模为24.8亿元的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推动江苏省实验室联盟高水平运行以及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构建起竞争性支持与稳定性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财政政策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累计投资项目超2900个,其中95%以上为民营企业;投资我省专精特新企业374家、投资金额261亿元。
(六)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创新的良好氛围。通过系列宣传报道,介绍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经验和“独门绝技”,营造鼓励民营企业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会同央视共同举办专精特新制造强国大型融媒体活动,央视《经济信息联播》连续26天专题报道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经验。成功召开专精特新制造强国苏州发展大会,录制播出专精特新《对话》节目。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经验获国办《政务情况交流》刊发。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委员提出的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尤其是加强基础研究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分析深刻,下一步建议的指引性和针对性很强,我厅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等单位积极加以研究,在政策制定、工作推动中认真吸纳。下阶段,我们将聚焦全省“1650”产业体系,以民营企业为主体,通过强主体、提能力、建机制、优氛围,持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营造勇于创新的社会氛围,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助推制造强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扩充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实施精准培育,新公告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持续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在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鼓励优势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平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沿领域和产业科技创新的共性领域,加快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不断提升建设和运营水平。
(三)持续推动企业基础研究。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把企业纳入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在制定国家和区域的科技、产业创新规划时,充分听取和了解企业创新需求,与企业共同凝炼科技、产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前沿方向。深入实施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省企联合资助项目,与企业联合组织基础研究项目。进一步增加对企业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税收抵扣比例,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
(四)持续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和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企业与大学、院所间的人才双向流动,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基础研究。塑造“英才名匠”引育品牌,培育支持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构建多层次分类、阶梯式培养、协同接续支持的基础研究青年人才财政政策体系,让省自然科学基金成为青年科研人员的“起跑点”和“加速器”。
(五)持续浓厚鼓励创新氛围。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创新。优化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发的运行机制,加强资金统筹和政策集成,聚力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民营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龙头企业等支持力度。强化产业金融支撑,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推动金融资源与企业精准对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