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4-000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4-06-05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苏工信提字﹝2024﹞111号 发布日期: 2024-10-23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6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4﹞111号

康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零碳”工厂建设 推进江苏碳中和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要点》,从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打造现代化低碳产业链、构建低碳创新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绿色制造等方面,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开展工业领域应对碳关税政策研究,形成《欧盟碳关税对江苏制造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江苏工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两篇专题报告。组织全省32家钢铁企业成立江苏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联盟,组织编写“钢铁烧结球团工序碳排放核算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开展“江苏省水泥工业碳排放调查研究”。注重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应用,遴选发布了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区块链的绿色物资供应链碳足迹管理项目”等15个省级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二)探索建立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和2030年两阶段目标,提出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推动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构建碳足迹市场服务体系、拓展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加快形成碳足迹互认互信机制等七个重点任务以及五项保障措施。

(三)探索开展(近)零碳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并于2024年3月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指南适用于指导我省行政区划内产业园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将低碳零碳要素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环节中,提升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园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持续较快下降,最终使园区边界内碳排放与碳吸纳相对平衡。指南提出(近)零碳产业园应构建温室气体核算基础能力,并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6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引导产业园分阶段、有步骤推动降碳工作,并分别提出(近)零碳园区创建阶段和零碳园区创建阶段的碳排放绩效参考值。

(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将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城市、园区和企业启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到2025年,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引领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 (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

(一)完善(近)零碳园区建设路径。指导我省产业园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江苏省情要求的产业园(近)零碳发展路径,提升产业园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盐城推动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建设,支持创建省级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

(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适时对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制定出台《江苏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数字化碳资产管理,聚焦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滚动实施百项重点节能降碳技改工程,打造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制定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及评价标准,探索推进企业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

(三)统筹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全链条推动我省产品碳足迹的标准建设、核算、标识认证和应用场景开发,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工作培训,聚焦电池、光伏和钢铁等行业组织开展碳足迹核算,打造一站式的全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助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开展(近)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扎实推进碳交易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碳定价政策要求,全力支持全国碳市场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全省八大行业500多家重点单位碳核查工作,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扎实数据基础。认真履行“国家-省-市”三级审核工作机制,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配额清缴履约督促工作,助力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按照CCER管理办法和方法学要求,鼓励和支持CCER项目开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