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4-12-31
标       题: 2023年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主 题  词: 时       效:

2023年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的整体效果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部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江苏省财政厅《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受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了2023年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苏编〔2013〕8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经信院”或“单位”)的主要业务范围: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更名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课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两化”深度融合以及技术、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咨询服务。

2.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省经信院设办公室、综合研究室、产业研究一室、产业研究二室、信息化研究室、企业研究室、新媒体中心。

省经信院无下属单位。

3.人员配置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苏人社函〔2019〕329号),核定省经信院岗位38个,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岗位27人,工勤技能岗位2人。2023年末,单位共有28人,其中:在编20人,非在编8人;在编人员中管理岗7人,专业技术岗8人,事业编行政工资人员5人。

4.年度重点工作

(1)围绕省厅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一是做好决策咨询服务。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江苏发展实际,开展系列重大课题研究,联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深入研究、集中攻关,推出一系列有思想含量、理论分量、话语质量的研究报告。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以及省工信厅中心工作,超前谋划、深入研究,及时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前瞻报告和决策建议。二是打造品牌特色产品。持续监测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开展2022年江苏县域工业竞争力评估研究,形成常态化县域竞争力评价体系。联合省内高校、协会等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研究品牌。

(2)精准把握基层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着力服务基层产业升级。与全省工信系统的政府部门、园区、企业保持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研究院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省内重点园区合作,打造院区合作典范。二是着力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服务企业,开展深入调研,进行系统研究,遴选一批发展好、潜力大、示范性强的典型企业,通过深入剖析企业转型升级过程的典型做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汇编成册,为广大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参考借鉴。

(3)多渠道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平台功能。一是建设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精准对接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邀请全省一流的工信专家,继续开展“江苏经信论坛”等系列服务活动,持续扩大平台影响力。二是建立高校联合研究平台。加强省内高校的合作,依托南京大学商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等载体,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互动融合,实现研究院与大学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利互补、协同发展。三是强化绿色食品集群研究。推动《江苏食品工业发展历程》一书按期出版发行,为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4)对标行业一流水平,进一步提升期刊质量。一是提升内刊质量。推动《经济和信息化专报》《省经信院译文》等内部期刊提档升级,压实各研究室高质量定期撰稿的责任意识,持续优化版块体系内容,不断提高刊物的质量和水平,为全省工信系统提供有深度、有价值的产业研究报告。二是办好《现代管理科学》。优化专题栏目,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自主可控等重点方向,及时全面地展示现代经济管理的新战略、新进展、新成果、新实践。动态设置“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不定期刊发专家学者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解读文章。三是扩大刊物影响力,以期刊为媒介,办好期刊理事会。不断完善通讯员队伍,整合政产学研金等资源,举办系列活动,服务全省产业发展,逐步扩大刊物在业界、学术界的影响。

(5)强化外部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智库影响力。一是积极申报入库。以研究院为主体,不断推动智库向专业化、特色化、高端化方向发展,积极申报重点智库,学习其他智库建设经验,不断提升智库水平。二是加强对外交流。依托工信智库联盟、长三角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联盟等平台,与其他省份经信部门、研究院及地方政府、园区探索常态化合作机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推动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人才队伍深度交流,进一步提升研究院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6)补足高端人才短板,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专家团队建设。加快引入高水平的宏观经济专家和细分行业专家,参与研究院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调研等工作,为研究院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等。二是加强内部团队建设。加快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开展研究、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综合培训,委以重任、适当加压,推动其快速成长为研究院的“中流砥柱”。拓宽引才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研究人员。三是推动内部资源共享。拓展OA系统、文档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功能,在课题研究、资源共享、工作流程、申报审批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7)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支部凝聚力。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创新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现代管理科学》刊发相关文章,举办论坛活动,开展产业链梳理,服务基层产业链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重点产业链研究先锋队”品牌。三是深入开展支部共建。进一步加强与共建党支部沟通交流,借鉴先进支部建设经验,提升支部建设水平。探索建立与其他党支部的联络机制,把开展课题调研、联合研究等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共推进。

5.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2023年省经信院整体年初支出预算安排1,140.89万元,调整后年度预算数1,028.6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9.84%,预算调整主要为人员经费调整等,扣除这些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外,预算调整率为-11.25%,预算到位数为1,087.42万元,年度实际支出1,028.64万元,年度预算支出执行率为94.59%。总体执行情况见下表:

预算执行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6.预算管理情况

省经信院制定的《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苏经研院〔2016〕年10号)第三章对预算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省经信院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均纳入统一的年度部门预算,实行预、决算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和指标下达,并同步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提出项目收支预算申报方案(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等,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集中管理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申报方案。会议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预算申报方案,由院办公室会同院各部门根据全院年度工作重点和实际需求研究提出,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送省工信厅财务部门审核上报。财务部门根据批复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按照确保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确保年度重点专项顺利推进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方案,并按各部门分解项目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指标,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或调整预算,由有关部门提供国家、省有关文件等依据,会同财务部门商议经费来源,经分管院领导同意、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包括必要时须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在年初部门预算之外追加的预算经费按部门预算经费进行管理。

(1)基本支出预算及使用情况

2023年省经信院调整后基本支出预算84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770.6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73.28万元。2023年省经信院基本支出决算数843.93万元。具体支出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及使用情况

2023年省经信院项目支出预算到位数188.3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决算数均为163.79万元,其中:研究成果推广及社会服务项目34.91万元、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课题研究项目128.88万元。

(3)经营支出预算及使用情况

2023年省经信院调整后经营支出预算数、决算数均为20.92万元,该支出系可以归集到有经营收入来源项目的成本。

7.项目管理情况

省经信院制定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经研院〔2015〕9号)、《关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苏经研院〔2022〕9号)两项制度并参照执行。其中《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经研院〔2015〕9号)规范了项目接洽与任务分配、项目立项与实施、项目经费保障、验收结题与绩效考评、成果应用与评奖等相关内容,《关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苏经研院〔2022〕9号)规范了OA系统中项目立项、执行、结题、考核评价等相关内容。

省经信院项目主要分为上级交办类、自主研究类、外部承接类及其他类别,不同类型的课题项目针对性地开展包括可行性论证、申报、立项、调研、政府采购、招投标、结题、考核评价等工作。

8.政府采购情况

省经信院未单独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苏经研院〔2016〕10号)第十九条(六)、第二十条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实际工作中,院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需要的政府采购数,依据批复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政府采购申请;执行过程中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采购,采购付款时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7.13万元,调整后预算107.13万元,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到位数107.13万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2万元。

9.资产管理情况

省经信院制定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苏经研院〔2021〕20号),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分工、固定资产购置程序、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处置和调剂、责任追究均作出了具体要求。截止2023年末,账面资产原值为112.03万元,其中:专用设备0.50万元,通用设备80.33万元,图书、档案0.5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0.70万元。2023年,经信研究院新增固定资产4.30万元,取得方式均为划转。

(二)绩效目标

1.部门中长期目标

通过5年努力使省经信院服务支撑水平进一步增强,课题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夯实,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培育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为江苏领先的新型智库、长三角知名的政府智囊团成员、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研究机构。

2.年度目标

保质保量顺利完成2023年度工作计划。推进落实省厅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参与《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起草,完成《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及设想》《江苏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我国产业体系优化升级的政策思考和建议》等研究报告;开展“1650”产业体系专题研究,形成《江苏重点产业链梳理系列成果汇编》;深入推进课题研究,开展专题和自主课题研究;有序推进期刊工作,《现代管理科学》外刊、《经济和信息化专报》等内刊如期出版,并完成外刊≥6期,内刊≥18期的公益考核目标;跟踪国家及江苏产业相关政策,形成《2022国家江苏产业政策》汇编;举办江苏经济和信息化活动,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咨询服务。

二、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方法

1.评价重点关注内容

(1)预算编制方面。从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出发,主要考察部门绩效目标填报情况、绩效完整性、预算安排准确性以及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分类准确性等。绩效目标方面,绩效目标填报情况主要考察内容为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时是否同步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整性主要考察内容为绩效目标申报表是否填报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相关要求;预算编制方面,主要考察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是否准确、科学有依据。

(2)预算执行方面。主要考察执行进度、预算调整两个方面。考察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以此反映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准确性;考察部门年初预算编制与中期调整额的差异程度;同时,考察“三公”经费是否超出预算。

(3)综合管理方面。从基础管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5个方面出发。考察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厉行节约、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部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是否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是否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考察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单位资产报表;同时,考察部门预算信息、决算信息以及绩效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且要素完整;考察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按时报送自评报告。

(4)履职方面。考察部门履职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即考察省经信院2023年度重点工作取得的整体效果。评价组将通过设置合理的指标体系,从部门履职的四个主要方面,即: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课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两化”深度融合以及技术、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咨询服务,综合评估部门整体支出取得的绩效水平。

(5)效益方面。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两个方面评价部门效益情况,主要考察专题研究成果转化、刊发文章促进研究成果推广、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刊物影响力提升以及政策、人力和财政支持对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6)满意度方面。主要考察服务对象对部门工作开展的满意度情况,从上级领导满意度和研究课题委托对象满意度两个维度进行评价。

2.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全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以定量分析为主,全面、客观、公正反映部门整体绩效。

(2)激励约束。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部门整体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推动预算收支提质增效。

(3)公开透明。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运用比较法、社会调查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核查法等方法,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以明确的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制定、执行、效果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首先根据前期资料收集,遵循科学全面的原则,按照项目制定、执行、效果的逻辑路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将根据指标体系,在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后,对省经信院整体绩效进行评分,并对绩效指标体系表中的扣分点进行定性分析,重点剖析此项绩效指标的扣分原因,对部门履职情况产生的社会影响,并且在对应的问题和建议中给予反映。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目标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资金类别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成立评价组,通过访谈、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了解部门职能、政策依据、部门履职和履职效果等情况,形成评价总体思路,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表。

(2)组织实施阶段。评价工作组以部门资金为主线,对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履职情况等内容逐一核查,对已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得出初步结论,然后与省经信院沟通有关问题。

(3)分析评价阶段。评价工作组以单位填报数据及现场核查情况为依据,综合应用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4)报告完成阶段。评价工作组,根据在分析评价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然后将评价报告并报送省工信厅和省经信院,经反馈确认后修改定稿。

2.情况核查

评价工作组采用听取省经信院情况介绍、现场勘察、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确保获取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获取省经信院内控管理制度、2023年度财务账套、凭证、预决算报表、重要经济合同、研究项目立项结题报告、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对2023年财务管理、资金支付流程等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复核决算报表填制的准确性。

评价小组抽取部分资产进行现场盘点,了解资产管理情况。对研究课题委托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省经信院的履职情况。

评价小组对省经信院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具体经办人进行访谈,主要了解部门规划、部门管理、工作开展、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及要求等情况。

3.社会测评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需求,本次绩效评价对研究课题委托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评价小组对20个研究课题对应的14个委托对象开展了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4份,收回有效问卷14份,回收及有效率100%。

(三)绩效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在基础数据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对2023年省经信院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27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见下表:

整体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

三、主要绩效

(一)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课题研究方面

2023年度完成省领导交办重点课题3项,分别为:《江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调研报告》《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项目。完成厅领导交办重点课题10项,分别为:《ChatGPT引燃新一轮AI竞赛》《动力电池产业快速扩张下的风险预警及江苏对策》《江苏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相关研究》《江苏制造强省基本内涵及评价指标体系》《三星电子芯片利润暴跌对江苏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启示》《江苏工业发展重要概念梳理汇报》《区块链概念梳理》《数字经济重要领域及概念名词汇编》《江苏应对产业链外迁的对策研究》《新型工业化是人工智能全面赋能的工业化专题调研报告》。

(二)跟踪研究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面

2023年度持续进行“1650”产业体系跟踪,并形成阶段性成果《江苏重点产业链梳理系列成果汇编》《江苏产业体系基础》;完成《现代管理科学》期刊6期,并顺利通过2023年度期刊年审。

(三)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两化”深度融合以及技术、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方面

2023年度开展重点专题研究6项,完成4项 ,分别为:《江苏食品工业发展历程》《基于技术专利视角的江苏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研究》《江苏工业经济发展预测模型研究》《2022年江苏县域工业竞争力评估报告》项目。《江苏省盐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年)》于2023年12月5日在OA系统申请立项,预期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2024年4月15日在OA系统申请结题,2024年4月2日江苏省盐业协会发布结题证明,2023年未完成该项目。《江苏专精特新发展现状与政策需求研究》于2023年12月28日在OA系统申请立项,预期完成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7月完成提交稿,未在OA系统上申请结题,2023年未完成该项目。2023年度开展自主研究项目10项,当年度完成3项,未完成7项。2023年度出版内刊18期,其中:《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特刊》3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译文》6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报》9期。

(四)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咨询服务方面

2023年度完成《2022国家江苏产业政策》项目,考察跟踪国家及江苏产业相关政策成果情况。当年度举办经济和信息化活动4场,主题分别为: “产融同芯,共展未来”、 “融汇新‘材’,制造‘京’彩”、 “数字新引擎,聚焦低代码”、 “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四、存在问题

1.预决算未经集体决策

2023年整体预决算未经院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党支委未决定或参与讨论决定预决算事项。

2.采购制度不完善

省经信院已有采购内控制度覆盖不全,未对1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供应商选取方式做出明确制度规定。如:2023年5月15日与南京生机勃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办公设备维护和维修合同》,合同金额13,500元。上述采购均未见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等方面筛选的证明材料。

3.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财政厅2021年2月9日印发的《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行业协会资产清查结果批复的函》(苏资财〔2021〕34号)要求将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清算后净资产无偿划拨到省经信院。截至2023年末净值为894万元的房产尚未入账核算(2024年3月入账)。该房产位于鼓楼区涌泉里11号, 2023年第二层至第三层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其他部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另外,划转后因税费问题,不动产权证书未及时变更。

4.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费用

省经信院未按权责发生制对非在编人员的年终目标考核奖和四季度绩效进行计提。2023年1月、4月共计发放非在编人员2022年度年终目标考核奖56.40万元、2022年四季度绩效0.35万元。费用直接入账在2023年度。

5.存在履职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

(1)项目均无《项目组成员绩效考评表》,在绩效考评方面不符合相关管理规范。

(2)项目未及时完成或结题。《江苏专精特新发展现状与政策需求研究》项目2024年7月完成提交稿,2023年未完成该项目;《江苏省盐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年)》2024年4月15日在OA系统申请结题,2024年4月2日江苏省盐业协会发布结题证明,2023年未完成该项目。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10项,有7项未完成,分别为:《江苏工业终端消费品品牌萎缩原因及对策研究》、《苏粤浙鲁产业创新能力在高技术制造业发展中支撑作用的比较研究》《江苏推进数实融合战略重点和关键路径研究》《全球前六芯片封测厂商发展布局比较分析》《江苏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研究》《江苏构建未来产业培育机制研究》《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路径分析》。 《数字经济重要领域及概念名词汇编》、《江苏应对产业链外迁的对策研究》、《新型工业化是人工智能全面赋能的工业化专题调研报告》等项目2023年度完成,OA系统未及时结题。

(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扩大刊物影响力,以期刊为媒介,办好期刊理事会。2023年度未成功创办期刊理事会。

五、有关建议

1.重大事项经“三重一大”决策,加强预决算审批管理

单位年度整体预决算应当经院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党支委决定或参与讨论决定预决算事项。

2.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制度覆盖采购活动的各个方面。

3.规范资产管理

加强资产的使用管理,避免资产闲置,提高资产收益。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入账核算。

4.加强财务核算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财务会计核算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5.合理安排资源,提高部门履职效率

在履职过程中,对于过程管理不规范或未及时完成的项目,分析延误原因,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对于关键环节强化实时监控,跟踪指导,适时根据进展调整资源配置,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产出时效。

六、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2023年.xls

附件2:评价指标分析.docx

附件3:社会测评问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