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0-001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0-06-19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苏工信提字﹝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06-19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的答复

苏工信提字﹝2020﹞20号



顾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压铸行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铸造业是制造业的基础,是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铸造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对江苏建设制造强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铸造业的转型升级工作,在装备产业规划制定、绿色可持续发展、节能监察工作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帮助铸造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绿色竞争力,推动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压铸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高度重视全省铸造业(压铸)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工信部部署,积极开展铸造企业行业规范性公告管理,支持电力管理部门对列入公告的铸造企业在工业用电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开展首台套认定、组织高端装备赶超攻关、推荐申报国家专项等措施,支持铸造企业开展装备、技术、工艺等研发、攻关。积极应用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为包括压铸在内的铸造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服务,推动全省铸造(压铸)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文件出台后,在认真落实“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精神基础上,省工信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起草制订了《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待办法正式出台后,将有力推动全省铸造(压铸)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方针,先后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三十三条”、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二十三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帮助压铸行业在内的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疫情期间,还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包括“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优化环境监督管理、深化信任保护原则、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精准调配要素资源、主动做好帮扶服务”等6个方面18条惠企措施,全力支持服务压铸等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明确治理标准,有效解决压铸行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目前,在铸造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铸造(压铸)企业仍存在生产不规范、工艺技术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排放不达标等诸多问题,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对铸造行业的管理。省生态环境部门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过程中,为了防止压铸行业环保治理“一刀切”的问题,明确了压铸行业整治标准,确定了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的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压铸企业可以纳入豁免清单,不受应急管控影响,充分调动了企业治污积极性。

三、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引导压铸行业向节能减排和绿色化方向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省大力鼓励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积极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省工信厅根据工信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部分)》,制定发布了《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同时,以创建绿色工厂为重点,加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力度,积极引导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开发生产绿色产品,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绿色发展。截止2019年,全省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47家、绿色园区1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7家,总数居全国第一,先后有18个绿色化改造项目列入工信部计划,全省绿色制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压铸行业的建议和意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铸造业加快发展,支持铸造企业实施产能置换、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支持高端铸造装备的推广应用,切实帮助解决铸造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铸造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