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布2017年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

企业名单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7-08-07 来源: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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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泰州市公布市区第二批施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红色”等级企业共59家,“黑色”等级企业共12家。

  根据政策规定,环保信用评价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8元/立方米,被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以及连续两年(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将加收1.2元/立方米。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目的就是利用价格杠杆,对高污染企业实施经济制裁,形成环保信用倒逼机制。由于多征收污水处理费对污染企业造成了经济压力,将会促使企业增加或者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减排效果,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这是泰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市、推进“生态名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由污染防治类指标、环境管理类指标、社会影响类指标共3类21项组成。其中,仅污染防治类指标就包含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总量控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11小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以100分为基准分,不达标准即扣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5个等级。加征的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将随自来水(含自备水源)费,由征收单位一并征收,执行期限为一年。一次评定为“红色”、“黑色”,并不意味着将“终身”高价。“差别化政策以一年为限,实行动态调整。下一年度,如果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达到‘黄色’等级以上,将会停止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 

  根据年初《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泰州市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泰州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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