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7-08-07 来源:省信用办
字体: 打印

  7月12日,泰州市出台《泰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泰安办〔2017〕69号,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批发、船舶修造(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

  争取到2017年底前,在靖江、姜堰等市(区)先试先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到80%。2018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到100%;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到50%以上。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上述范围内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

  《办法》明确,按照分级原则以百分制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进行等级评定,评级结果按得分高低及特别规定,分为A(AAA、AA、A)、B(BBB、BB、B)、C三个级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实施动态管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做相应调整。


  (泰州市信用办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