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科发〔2016〕8号
各省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省试点评价相关工作,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筹)受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在江苏南京组织召开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动员和培训会。经请示省相关主管部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及省散办负责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省各地符合条件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均可申报;各省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等相关管理机构根据《第一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企业推荐数量表》数量,择优推荐已取得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资格和已取得预拌砂浆备案证书的企业参加第一批试点评价。
二、 申报方式
各地申报工作由省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或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各地申报企业根据要求填写《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企业信息表》,交由各省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或相关管理机构汇总,提出推荐意见后于3月10日前统一报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或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
三、 联系方式
1、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联系人:李岩
电话:025-83235035,电子邮箱:119485860@qq.com。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潘文佳
电话:025-51868159,电子邮箱:656489599@qq.com。
四、 其他事项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评价工作由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和省散办配合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筹)组织开展,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3月10日后将根据全省申报企业情况对填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等申报事项进行集中培训辅导;本次标识评价费用原则上由相关部门承担,不向企业收取。
附件:
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