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省重点骨干企业
“双创”平台示范工程的通知
苏经信企信〔2016〕69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精神,协同推进《江苏省制造装备升级计划》(苏政发〔2016〕9号)、《江苏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苏政发〔2016〕10号),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一、总体要求
加快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是着力构建我省新型制造创新体系、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企业高效整合创新资源、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和推动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重点骨干企业是“双创”的重要主体,带动作用突出,在推进“双创”工作中起到旗舰引领作用。全省将积极开展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多层次推广,探索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新模式,打造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双创”新格局。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将坚持服务本企业与服务行业相结合、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省经信委将集中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建设,各级经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化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的认识,把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工作机制,集聚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施策有效引导。
二、重点领域
1、资源高效整合类平台。企业自建或合作利用第三方平台,突破企业既有资源边界,在全国范围内集聚、开放、共享各类资源,实现供需对接、能力交易、客户互动的平台。
2、产业链协同发展类平台。企业集聚产业链上企业间或消费者的各自优势,共享金融、数据、技术、标准、信息等资源要素,实现独立发展向产业链“抱团”协同发展转型。
3、个性化定制类平台。企业自建开放定制平台或工业云平台,用户部分参与或全程参与制造过程,实现客户需求深度挖掘、实时感知、快速响应、及时满足的能力。
4、服务型制造类平台。企业自建综合服务平台,由远程在线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基础性服务向各种增值性、高级服务拓展,实现单一产品供应商向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转型。
5、新模式新业态孵化类平台。企业自建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平台,面向全社会集聚创新人才、技术与资源,为社会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提供综合集成服务,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6、闲置资源分享类平台。企业推动闲置资产创新应用,打造成共享式办公空间、创业互助社区、小微金融、创业公寓、产业创新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
三、推荐条件
申报省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在国内行业中发展规模处于领先地位。
2、申报平台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申报平台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
4、在持续推动“双创”平台建设方面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四、推荐程序
1、以设区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为单位集中推荐,各重点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经信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2、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均一式两份签章)报送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3、申报企业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政策发布”栏下载申报材料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
4、联系人:钟维亚,电话/传真:025-83398219,电子邮箱:qyxxhc@163.com。
附件:1、江苏省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