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08-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08-05-27
标       题: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苏经贸煤炭〔2008〕450号 发布日期: 2008-05-27
主 题  词: 时       效: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苏经贸煤炭〔2008〕450号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徐州、连云港、盐城、扬州市经贸委,各市煤炭工业公司(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07年度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本省境内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井)。

  二、年检内容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及瓦斯检测工、安检员、爆破工、采煤机司机、绞车司机、电钳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是否在法定的开采范围内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煤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和各生产环节是否符合行业技术规程和标准;

  4、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是否畅通;

  5、各类生产用图齐全,图纸的填制是否及时、准确。矿井图纸为《井田地形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图》、《矿井排水系统图》、《矿井运输系统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以2008年5月填图为准,并签名加盖公章;

  6、采区煤炭资源回收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7、2007年度煤矿(井)安全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及年产原煤情况。

  三、年检步骤

  年检工作分为煤矿企业自查整改、市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省级颁证管理机关(抽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煤矿自检、整改阶段。时间:6月1日—6月20日,各煤矿组织进行自检、整改,并将《煤炭生产矿井年检表》(一式四份)、自检报告及整改措施(一式两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图纸及2007年矿井安全程度评估意见,报市级煤炭工业公司(局)。

  (二)市级检查验收阶段。时间:6月20日—7月10日,各市煤炭工业公司(局)对所属煤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7月15日前,将所属煤矿的《煤炭生产矿井年检表》(一式四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图纸、安全程度评估意见、自检报告、整改措施、公司(局)年检结果各两份,报送我委煤炭处,并附《煤炭生产矿井年检表》、自检报告、整改措施及公司(局)年检结果的电子文本。

  (三)省级检查(抽查)验收阶段。时间:7月15日—7月30日,省经贸委煤炭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的年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抽查)验收。在现场检查(抽查)验收的同时,办理年检手续,并将年检结果在省经贸委网站公布。

  联系人:董伯林、赵时海,联系电话:025-86636469、86636460。

  附件:煤炭生产矿井年检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