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17-0027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文日期: 2017-11-27
标       题: 关于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苏中小改革〔2017〕843号 发布日期: 2017-11-27
主 题  词: 时       效:

关于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中小改革〔2017〕843号



各有关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南京、宿迁市金融办,省属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关配套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为做好监管法规过渡期内相关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规范用权,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现就审批、备案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

(一)审批事项

1、设立

2、合并

3、分立

4、减少注册资本

5、外省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二)审批要求

以上事项的审批办理,仍按《江苏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指引》相关规定执行。我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二、备案

(一)备案事项

1、省内设立分支机构

2、变更

(1)变更机构名称

(2)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3)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备案材料

(1)《融资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2)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备案程序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变更相关事项之日起5日内,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的变更申请进行相应登记、变更,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材料的电子版;30日内持备案材料前往我省政务服务中心我委窗口现场备案或邮寄送达,并同时报设区市监管部门。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向所在地设区市监管部门报告外,还需告知拟设地设区市监管部门。

三、领(换)证

(一)领(换)证事项

(1)省内设立分支机构

(2)变更名称

(3)变更地址

(4)变更注册资本

(5)变更担保业务范围

(二)领(换)证材料

(1)《申领(换发)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许可证旧证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领(换)证程序

领(换)证程序按备案程序进行操作,我委收到领(换)证材料后30日内,为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放(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有关要求

当前,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正处于新旧监管法规过渡期,为确保监管工作有效衔接,提出以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政策。按照国家银监会有关精神,《条例》正式施行后,《条例》暂未明确的,过渡期内按《融资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国家出台新的配套制度或办法后,按新的规定执行。《江苏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工作指引》和《江苏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指引”》仍然有效,“两个指引”与《条例》不一致或冲突的,按《条例》的规定或立法精神执行。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提高行政许可初审、备案要求落实、统计报表报送等日常工作质量,把好审核督导关口,夯实基础工作。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搞好政策解读,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协调沟通,确保过渡期内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条例》及我委即将下发的《融资担保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方案》有关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守牢风险底线。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变更后的融资担保公司应符合《条例》第七条及《江苏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指引》中关于设立的条件要求。名称中未标明融资担保字样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首次变更中一并进行名称变更并申请换发经营许可证。

对融资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重大股权变更、增资等事项,市监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10日内,应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主要核查《融资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表》信息真实性、股权转让手续完备性、银行对账单及业务档案,重点了解其资金到账、使用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等,准确掌握合规经营状况,确保变更后符合监管相关规定,检查结果(附件3)于现场检查后5日内报我委。在《条例》相关配套细则出台前,各级监管部门仍按原监管指标实施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担保机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我委将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换证和监管记分的主要依据。

 

附件:1、融资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表

      2、申领(换发)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专项现场检查情况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融资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表

担保机构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备案信息

备案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名称

变更持有5%以上

股权的股东

XXX出资XXXXXX出资XXXX..................

实际控制人

变更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法定

代表人

董事

监事

高管

省内设立分支机构

拟设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拟设地营业地址

  变更事项

说明

变更前月末主要指标

注册资本

净资产

货币资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账款

应收代偿款

委托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

客户保证金

融资担保业务责任余额

本公司承诺:以上填报事项及材料真实、有效,变更后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附件2

申领(换发)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省经信委:

申领:我公司于××××××××日在××××工商局申请设立了××××分公司,现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换发:我公司于××××××××日在××××工商局进行了以下事项变更:

1……

2……

……

我公司承诺:以上变更事项依法合规、真实有效。因相关内容涉及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现申请换发经营许可证,原证随材料上交。

×××(公司名称、盖章)

   

附件3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专项现场检查情况表

担保机构名称

所在地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一、备案表及变更信息核实情况

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二、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是否合规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三、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合规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是否同意换证

 

备注:需整改的事项待完成后另行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