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推进监控化学品领域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我厅起草制定了《江苏省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7月14日至7月23日。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226233859@qq.com。
联系电话:025-69652615(政策法规处)、025-69652978(原材料工业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