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审批和监管的通知
苏工信墙改〔2022〕444号
各设区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仿古粘土实心砖生产许可审批和生产、使用的监管工作,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现对仿古粘土实心砖许可审批和监管的基本要求明确如下,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申报材料
1.仿古粘土实心砖生产许可审批申请表。
2.承诺书。承诺申请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未占用耕地取土;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生产企业具有仿古粘土实心砖的传统砖瓦制作技艺,且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砖瓦制作技艺名录。
二、现场考察
1.查看文物主管部门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项目的批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修缮的仿古建筑建设项目文件,和设计使用仿古粘土实心砖、确需生产的材料。
2.查看有资质的检测(验)机构出具的仿古粘土实心砖抽检型式检测(验)合格报告。
3.查看企业排污设施和合规材料。
4.查看有无违规取土等其他情况。
三、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2.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考察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3.审批意见(决定书)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监督管理
1.生产企业每半年向设区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报送仿古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产品流向情况。
2.设区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按照《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处理。
3.设区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污染排放、产品质量、占地取土、安全生产等情况,及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附件:1.仿古粘土实心砖生产许可审批申请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