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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
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2-01-04 来源:装备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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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装备〔2021〕655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等政策规定,我厅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对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5-69652741(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1日


 

附:关于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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