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一批
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苏工信数据〔2021〕47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和工信部关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苏工信数据〔2020〕661号),不断提高企业数据战略的意识,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模式,在全省建立起一支核心数字化高级人才队伍,激发数据要素潜力,我厅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了首席数据官(CDO)制度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遴选出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为第一批CDO制度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第一批CDO制度试点期限为一年,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请各市大数据产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指导试点企业进一步完善CDO制度建设方案,跟踪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试点企业要按照方案稳步推进,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半年报送一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4月15日前、10月15日前),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更多企业开展CDO制度建设提供示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