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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
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0-05-15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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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服务〔2020〕19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经信规〔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及2016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工作

申报单位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申报,采取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6。企业在线申报时须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在线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5月26日9:00至6月20日17:00(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为便于材料备查,企业应提供一份与网上申报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二、关于2016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复核要求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5,已认定为国家级中心企业除外)。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认定申报材料相同。企业应提供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培育。为推动全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发展主体力量,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工作的宣传,通过“进千企”等活动,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二)精心组织。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2020年省工信厅推进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申报。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优先推荐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三)严格把关。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纸质材料收齐后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7,请按地方推荐意见排序汇总),6月26日前邮寄至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电话:025-69652616、 025-69652685;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邮编:21001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书
          3.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请报告要点
          4.地方工信部门推荐意见表
          5.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名单
          6.在线办理说明
          7.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5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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