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第十二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第十二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5
按照《江苏省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18﹞23号)要求,2016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5-68908197(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关于对2016年首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