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节能【2016】124号
各市、县(市、区)墙改主管部门,墙改办:
“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全面推进城区“禁粘”基础上,开展了乡镇“禁粘”试点,并取得了成效,三年累计有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等121个乡镇(街道)通过试点考核,为全省乡镇“禁粘”工作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加快落实国家关于逐步限制粘土含量超过20%墙体材料的生产和使用的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墙材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各地根据省“十三五”乡镇“禁粘”创建工作的部署,确定了“禁粘”乡镇(街道)创建目标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各地墙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禁粘”创建工作的领导,按照《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禁粘”乡镇考核的相关要求,把“禁粘”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确保“禁粘”目标按时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措施落实
各级墙改办要做好“禁粘”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和工作指导力度,推进乡镇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强化墙材生产和应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禁粘”要求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验收考核,确保禁粘成效
要认真对照江苏省“禁粘”乡镇验收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严把验收考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确保乡镇“禁粘”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的验收考核工作由省辖市墙改办负责,县(市、区)墙改办参与。考核结果及时报省,由省墙改办检查确认。
省经信委将根据各市、县“禁粘”乡镇的工作进度,对各地的创建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对验收考核合格的乡镇予以公布表彰,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附件:1、全省“十三五”期间创建“禁粘”乡镇名单 全省十三五禁粘乡镇计划名单.doc
2、江苏省“禁粘”乡镇验收考核评分表 禁粘乡镇考核评分表.doc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