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我厅发布了《关于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19〕636号),主要内容为:退出4座500m3高炉、2座600m3高炉和1座700m3高炉,建设3座1320m3高炉;退出3座50吨转炉,建设1座170吨转炉;剩余炼铁、炼钢产能企业自留备用,项目分三期实施。经我厅组织苏州市有关部门、第三方评估团队和专家现场核查,第三期建设的1座1320m3高炉符合规范要求,建设的地点、企业名称、冶炼设备型号、数量、产能等与产能置换方案一致。退出装备已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现将执行情况予以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