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拟同意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和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通过化工园区认定。现将园区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
意见反馈:信函请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609房间,邮政编码:210008;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zztsbgs2019@163.com。
联系方式:马勇良,025-69652722,传真:025-8228820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