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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征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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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全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征集工作,全面摸清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底数,建立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具体包括以下服务类型:

(一)咨询规划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战略咨询、行业洞察分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等服务。

(二)交付实施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平台工具使用、应用定制化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

(三)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终端设备维护、系统监控检修、软件维护更新、产品迭代优化等服务。

(四)安全治理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安全加固等服务。

(五)配套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教学培训、测试评估等服务。

江苏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附件2)另设“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专项选项,已建有FDE团队的服务商,还须同步填报相关附表(附件3)。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单位须在江苏省内注册、正常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人员。申报单位基本要求、服务资质、服务团队、服务能力、服务案例数量等方面要求见附件5。

(二)服务团申报条件。服务团类型主要包括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原则上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成员单位联合参与,牵头单位负责填报江苏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附件6)。

三、工作安排

(一)摸排发动。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申报要求积极申报,原则上入选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典型应用案例和大模型备案单位,省级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等应报尽报。

(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企业服务事项”进入本次征集专栏,使用江苏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登录(法人或经办人),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

(三)择优推荐。我厅将组建江苏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服务团和FDE团队库,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优质服务商和服务团。

(四)跟踪培育。我厅将定期组织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入池入库,探索开展服务商分级分类,对优质服务商在项目申报、场景开放、供需对接、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各地区要定期指导有关单位更新“数字工信”平台有关信息,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及时梳理总结标杆服务商、解决方案和优秀服务团、FDE团队等系列工作成果,并于2027年11月1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附件8)。

业务联系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业处孙飞、卜浩宇,025-69652663、69652745;

技术支持电话:18912980070;025-69652990。

附件:相关汇总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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