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区)墙改办:
为有效推进我省新墙材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墙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墙材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08〕4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牵引带动作用,省墙改办制定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发布实施(试行)。
各地应高度重视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建设工作,并确保符合要求的项目能够及时入库。本年度项目入库申报的时间要求为2016年12月20日前。请各级墙改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墙体材料发展方向和目标,把握好省项目库建设实施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地项目的初选与申报工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新墙材更好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项目申报所需的电子表格请在省墙改办网站《项目库申报》平台下载。
附件:1、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登记表(新建/技改/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3、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登记表(示范)
4、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登记表(科研)
5、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新建/ 技改/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6、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示范)
7、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科研)
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导向,紧紧围绕加快新墙材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墙材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和示范应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整合全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资源,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引导调节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墙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一、目标要求
(一)项目库建设。立足省、市、县(区)墙材革新工作规划,为全省新墙材发展及应用打下坚实基础。在认真做好政策和基础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全省项目库将保持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充分反映项目的先进性和前瞻性,以确保项目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需要。
(二)项目选择。依托各地墙材发展资源优势和产业条件,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有效解决新墙材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各市、县(区)墙改办应立足于各自工作职能与优势,认真研究和领会国家和省市产业投资政策,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项目库建设顺利推进。
(三)项目优先。省墙改办将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力度,支持入库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并在政策范围内,对基础条件好的入库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倾斜。
二、项目分类
入库项目必须资料齐全,实施主体必须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根据不同类型,入库项目分为四类: 新墙材生产线新建及技改项目;兼并重组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新墙材生产应用技术研发及墙材革新管理课题项目。各类入库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产线新建及技改项目。产品节能、利废,技术含量高,规模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导向目录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先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其中,新建生产线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
(二)兼并重组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推进新墙材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提升产业聚集度,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牵引效应;通过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企业和地区新墙材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应用示范(试点)及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项目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完备,建设资金到位。项目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墙改管理机构确定为新墙材应用示范或试点。项目所用的新型墙体材料通过省级新墙材产品认定。
(四)科研课题项目。紧扣我省墙材革新与节能减排主题,着重研究解决新墙材发展、应用与管理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新墙材产品开发、生产新工艺、新设备、综合利用新技术的开发研究;新墙材应用及推广配套技术、产品、设备的开发研究;墙材革新与节能减排相关软课题研究。项目经由当地墙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推荐立项。
三、项目申报
(一)征集与申报。各地墙改办负责当地项目初审、汇总上报和数据更新,并对申报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存档保存。项目入库申报登录《江苏墙改》网站《项目库申报》平台,下载相关申报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省墙改办电子邮箱(jsqgb@126.com)。对申报后的项目数据可定期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
(二)入库时间。项目库建成并转入正常运行后,按工作要求,项目申报时间固定为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的1月和7月。
项目库建设初期,各地墙改办应在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初审、汇总和上报。
四、运行管理
(一)审核汇总。省墙改办负责对入库项目统一管理,严格把关入库项目质量,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申报项目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二)跟踪监督。省墙改办根据入库项目的不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促使项目库形成“充实一批、淘汰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组织管理。各级墙改办应设立项目库管理责任人(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库的编制、汇总及重点项目的初审、报批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技术培训,确保项目库建设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