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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使用建筑弃土、煤矸石等原料生产烧结砖的咨询
内容 某企业使用建筑弃土、煤矸石、工业污泥(一般固废)、煤渣、粉煤灰等原料,通过破碎、陈化、焙烧等工艺生产烧结保温砌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新型烧结砖(空心、利废、生物质建材、节能保温、通过绿色评定的新型烧结类砖、砌块产品)制造活动列入3031粘十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根据《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属于两高项目。该目录下方注释:(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
提交时间 2025-03-31 16:57:2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04-01 17:37
内容回复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1、根据《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2、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588号),省工信厅自2015年起不再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关于如何界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议可以参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