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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企业是否可以在江苏投资建设运营充电设施?
内容 我们是外地企业,在江苏没有注册子公司,本地无运营人员,是否可以投建充电桩
提交时间 2025-02-21 17:17:23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02-21 18:20
内容回复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外地企业可以在江苏成立子公司从事充电建设运营,但根据《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要求,企业需要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岗位和人员职责权限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文件和记录管理、采购和进货检验管理、充(换)电场站建设管理、充(换)电场站竣工验收管理、场站与设施设备管理、充(换)电车辆管理、充(换)电设施安全操作管理、场站巡检管理、场站设施维护保养与故障处理、场站安全隐患自查(排查)与消除处理、场站应急管理、场站应急值守管理、事故处理、运营平台监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