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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开展扩区筹备工作的公示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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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开展扩区筹备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现有规划面积8.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恒基达鑫,南至长江,西至经五路、仪化输煤廊,北至华电路、远东实友北厂界以及优士化学西厂区。扩区后,规划面积由8.4平方公里扩大至12.08平方公里,共2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11.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恒基达鑫,南至长江,西至经五路,北至华电路、仪征化纤厂区北侧边界;区块二面积0.3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青安路,南至创业西路,西至优士路,北至优士化学厂区北侧边界(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

意见反馈:信函请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609房间,邮政编码:210008;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zztsbgs2019@163.com。

联系方式:马勇良,025-69652722,传真:025-82288200。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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