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要求,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共收到南京等9个设区市上报的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材料(2016-2020年度推广车辆),涉及1629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9559.8654万元。
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对上述15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15家企业1378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8632.933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834(业务咨询)、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江苏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省级公示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