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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审议通过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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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指出,要以修订后的《条例》出台为契机,提升自主创新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江苏软件产业做大做强。

200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发布《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2024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战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从促进自主创新、布局协同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强化人才支撑、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有:一是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明确本省统筹建设软件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推动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创新格局。二是优化协同发展格局。《条例》规定,各地、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在特色优势软件领域加快重大项目推进,构建开放协同的现代软件产业体系。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引导软件领域创新成果通过申请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著作权登记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强化软件人才支撑。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培养、引进软件产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将软件产业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计划。五是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要求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惠政策及时兑现,鼓励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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