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拟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4-03-15 来源:产业转型升级处
字体: 打印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2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涉及42251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166320.6528万元。其中,申报第一类车辆的企业4家,涉及10095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43122.2331万元;申报第二类车辆的企业23家,涉及32156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123198.4197万元。

经审核,24家企业41260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161491.0158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996(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1.江苏省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第一类申报车辆)

      2.江苏省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第二类申报车辆)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