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繁荣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相衔接,按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安排,省工信厅牵头对《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
电 话:025-69652649,82288200(传真);
电子邮箱:jssjxwxfpc@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江苏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邮编210008。
2、《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