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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解读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3-01-17 来源: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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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下称《实施细则》),为便于理解《实施细则》,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6月,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8月1日起实施,下称《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提出要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在细分市场领域的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拥有行业领先地位、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省工信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实施《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把“专精特新”作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在细分领域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已公告创新型中小企业2.4万余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9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多家。

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从国家层面到省级层面,也面临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此,工信部出台《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但是,部办法主要考虑的是国家层面到省级层面的工作衔接,对市县层面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以及省以下的审核推荐流程等并未作出有关规定。因此,《实施细则》立足本省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区)工作职责,规范审核流程;进一步明确梯度评价指标,严格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和扶持措施,强化统筹分类培育。

《实施细则》不仅对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更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优质中小企业的三个梯度,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既有利于不同层次的企业看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满意度。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绝不仅仅是认定一批优质企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正文共五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总则共七条,提出了制定依据、概念和定义、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目标等内容。第二章评价和认定共五条,明确了评价和认定工作原则、标准、流程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第三章动态管理共五条,提出了管理原则和企业信息更新要求,以及有效期、违法违规和举报受理等管理要求。第四章培育扶持共四条,提出了梯度培育的工作机制、培育扶持的具体方式和措施。第五章附则共两条,明确了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除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特色化指标”由我省自行设定,其他全部引用工信部《暂行办法》之规定,以附件形式发布。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其中留有的15分“特色指标”由我省结合实际进行设置,主要是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借鉴部分兄弟省市做法,设置了企业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所属产业领域优势2个评分指标,优选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和分布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重点产业链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同时,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我们通过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了适度倾斜。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国家层面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省里是5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国家层面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省里是5000家以上(因存在有效期,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此为到2025年底的目标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国家层面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省里是1500家。

三个梯度的企业代表了优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评价或认定标准的设置上,也体现了这一思路。我们希望初创中小企业能够沿着这样一个梯度去发展,脚踏实地、聚焦主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我们也希望经过若干年的持续培育,这些优质中小企业里能够有一大批企业成长为国内国际知名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报?

我们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在江苏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我们培育的对象。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动态管理,如果发现已被认定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数据造假的,坚决取消认定。

在企业关联上,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与省内注册的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或者同一集团省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期满申请复核的除外。

五、企业怎么参与评价和申请?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省工信厅每年会印发有关文件,组织各地开展审核推荐工作,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申报工作一般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报送有关材料,具体事项会在年度有关文件中予以明确。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受理、分批审核评价的方式,由企业登录省培育平台申请参与评价。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予以初审。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审核确认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分批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则上每年分两批集中评价公告创新型中小企业,也可能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所在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评分,组织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结合工作实际,分年度研究制定综合性评审方案,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综合性审核并开展实地抽查,择优确定拟认定企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也可能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认定批次。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所在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核和实地抽查,初核通过的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审核后统一向工信部推荐。工信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特别强调的是,工信部和省工信厅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认定相关的培训、咨询、辅助申报工作,企业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特殊捷径。

六、如何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自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以内因为主、外因为辅,核心还是依靠企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政府和社会力量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支持等工作,共同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在培育工作中,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共同发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以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为原则,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化服务机构是专业化服务的主力,按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有助于提升市场化服务的精准性,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我们也希望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规则基础上,能够理性务实、深入细致地支持这些优质中小企业,陪伴企业共同成长。

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在“培育”二字,培育的功夫下准了、下足了,优质中小企业自然会更多涌现出来。省工信厅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健全政策集成和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形成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着力构建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聚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创新资源,打造集创新成果转化、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供需对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江苏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引进、投资融资、对外合作、智能制造等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省工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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