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加强对月饼生产企业督查指导
发布时间:2022-09-01


省工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2022年第5号公告要求,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发动,积极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国家标准和有关政策宣贯,做好对月饼生产企业工作指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是及时加强部署。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做好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工信部门建立专人负责机制,与同级发改、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联动,全面梳理摸排辖区内月饼生产企业,加强对企业工作指导,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和政策,确保国家各项要求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标准宣贯。8月2日,省工信厅组织召开全省工信系统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治理专题视频会,向13个市工信部门和月饼生产企业共100多人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宣贯国家标准和政策。苏州市加强市县联动,赴企业实地讲解标准政策;南通市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国家政策标准;连云港市结合全市大走访活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赴企业现场宣贯和指导。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做好督促指导。会同南京市、区工信部门赴南京月饼生产企业,实地查看企业生产情况,现场宣贯国家标准和政策,要求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要求,树立绿色包装理念,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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