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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
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2-02-28 来源:装备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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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装备〔2022〕87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省智能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全省制造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打造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建设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工厂应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五)已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和省智能工厂试点建设项目支持的,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附件1),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附件2)。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申报,每个设区市推荐工厂不超过10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数居全省前五位的设区市(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南通)可增加至20个。

(三)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厂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工作,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推荐审核情况表(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及推荐行文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407107252@qq.com。

(四)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地方审核上报、专家评审、专家现场核查基础上,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公示发布,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组织示范推广。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组织入选企业加强经验总结,并主动配合开展经验示范和成果推广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徐 可  025-69652756

 

附件:1.《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

      2.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书

      3.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荐审核情况表

      4.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8日



    附: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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