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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1-07-15 来源:产业转型升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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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1〕40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北汽(常州)汽车有限公司、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27118辆,申请清算资金157903.8756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江苏省对上述7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7家企业26627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151797.8156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996(业务咨询)、69652843(信访举报)。

附:江苏省2016-2020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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