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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
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1-05-21 来源:电子信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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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工信电子〔2021〕22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1〕231号)要求,我厅将启动光伏制造、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组织申报和两行业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电子司网站文件发布栏)相关要求,对本地区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初步认定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行文报送我厅(申报书和自查报告模板从我厅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在线提交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1日。

二、行业规范公告自查工作

(一)为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0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于6月18日前线上提交自查报告,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将作为是否撤销其公告名单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告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核实后报送我厅:企业名称变化,企业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组,企业产能、产线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搬迁新址,其他重大变化。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我厅(电子信息产业处)报告。请各地将负责处室的联系人信息(附件7)同时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童 昊   电话:025-69652637

         邮箱:394533776@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的通知(工电子函〔2021〕231号文)

   2.我省光伏制造、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

   3.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书

   4.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书

   5.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自查报告模板

   6.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企业自查报告模板

   7.联系人信息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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