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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
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1-03-09 来源:两化融合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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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融合〔2021〕94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工信融合〔2020〕560号),大力推动“企业上云”,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 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培育创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截止申报日期,由各设区市工信局根据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

(二)审核报送

省、市、县(市、区)各级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开展项目审核、评定、推荐等。

1、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送。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要求严格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及线上报送。

2、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评定。请各地工信局于6月15日前,将经组织申报、评审、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评定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3、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评定。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和推荐。请各地工信局于6月10日前,将推荐的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五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2、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两化融合推进处,025-8228806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doc
     2. 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rar
     3. 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rar
     4. 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rar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9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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