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
(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苏工信材料〔2021〕589号
我厅于2021年5月10日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用于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确认进行了公告,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提出熟料产能接受地发生变化,要求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熟料产能接受地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更改为安徽省和福建省,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