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对擅自设置在镇江市句容市
银河之都小区“黑广播”台站的行政处罚公告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1-12-31 来源: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字体: 打印

苏工信无监(镇)罚告字〔2022〕003号



2022年9月21日,在镇江市句容市银河之都小区36栋楼顶,查获“黑广播”台站设备一套,工作频率90.5MHz,涉案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人无法查证。

设置、使用“黑广播”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属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行为。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没收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黑广播”台站设置、使用人不详,行政执法文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69652905、0511-84406296。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