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6785044/2020-001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 2020-06-29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5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苏工信建字﹝2020﹞48号 发布日期: 2020-06-30
主 题  词: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55号建议的答复

  苏工信建字﹝2020﹞48号



尊敬的顾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江苏海洋及港口自主可控新兴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真梳理了近期船舶行业有关的支持政策,结合全省船舶行业转型发展的主要举措,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支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国家船舶工业发展规划,落实《江苏省“十三五”船舶与海洋装备发展规划》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86号),根据《江苏省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及《江苏省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重点支持南通、泰州、扬州3个“产业集聚、企业集群、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基地加快发展。二是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积极推进现代造船模式,加快实施绿色造船。将船舶行业列为全省实施信息化改造的重点行业。积极发挥示范效应,推动智能车间建设。

二、积极支持创新和示范应用。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利用现有渠道,争取国家对我省船舶行业智能制造转型项目支持。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化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开展船舶智能制造工艺、装备、软件、关键技术、标准等验证,鼓励其发展成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协同装备生产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智能制造短板装备的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有关政策,促进船舶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应用。

三、坚持创新驱动,实现品牌提升。进一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原始创新能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全省船舶与海工研发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能力,实现江苏船舶海工产业由制造向创造转变,创建国际一流船型品牌。

四、坚持绿色环保,实现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广绿色制造模式,积极推进船舶与海工产品的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打造耗费最低社会资源的建造方式,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低碳造船,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内涵发展之路。瞄准产品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大力推广和应用低阻力船型设计技术、清洁能源应用技术等先进绿色环保技术,形成绿色、节能、智能型的新一代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三大主流船型自主品牌;快速提升液化天然气(LNG)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滚装船、超大型矿砂船等产品建造水平,打造高端品牌,提高建造水平。

五、整合提升海洋船舶工业。着力开展节能环保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液化石油气(LPG)船、游轮游艇等高技术船型的研发建造。鼓励船舶行业兼并重组,推动船舶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低附加值的普通散货船制造和污染型船舶制造去产能。调整优化海洋船舶、海洋渔业、滩涂农林业、海盐化工等海洋传统产业,推进船舶设计制造的智能化、绿色化、集成化,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核心配套设备制造能力,全面对接、系统谋划,加强海洋船舶工业统计监测和发展研究,在“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岸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中进一步明确海洋船舶工业发展路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加强低碳船舶技术交流合作和研发力度,扎实推进海洋船舶工业创新发展。

六、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船舶海工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托我省高等院校,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家培养、选拔、激励、监督和服务机制,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全球视野的企业家队伍。鼓励高校开展船舶智能制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船舶智能制造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平台。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