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江苏省大数据
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苏工信数据〔2020〕26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根据《江苏省强化大数据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苏经信软件〔2018〕498号)关于“创建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的工作任务,我厅组织开展了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工作。根据《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无锡梁溪区、徐州丰县、苏州吴江区、苏州高新区通过评估。
希望通过评估地区在推动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方面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民生服务、促进经济转型上的积极作用,培育有利于大数据创新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