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方案第九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具体问题整改方案第九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8
按照《江苏省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18﹞23号)要求,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方案第九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5-69652632、69652720(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关于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方案第九项任务完成情况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