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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赋权连云港自贸区实施新墙材产品认定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0-10-20 来源: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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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56号)要求,省工信厅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行政确认事项委托给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实施。

为切实做好赋权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10月14日,省工信厅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会同连云港市工信局赴连云港自贸试验区落实赋权委托事项,指导承接部门连云区经济发展局及人员开展认定有关业务工作,签订《事项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措施,明晰各方监管职责和边界。

连云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申欣表示连云区经济发展局要和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事项的承接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确保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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