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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0-01-20 来源:信息化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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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信发〔2020〕24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一)智慧交通产品

智慧交通产品指在交通运输领域中充分运用车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交通运营调度、运输保障、公众出行、物流快递、行业治理等方面,以及交通建设管理养护全过程进行管控支撑的设备、装备等。

(二)智慧交通应用服务

智慧交通应用服务是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交通出行便利,推进交通运输物流降本增效的系统,主要包括智能公交系统、电子支付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监控系统、静态交通管理系统等。

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1.入选企业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产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智慧交通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产品投放数量不低于1万台。服务提供企业2018年度智慧交通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60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少于5000人。

3、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的量产的定型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大规模应用;服务应为市场已推广的成熟服务。

二、组织实施

1、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各设区市工信局会同交通运输局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省工信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研究确定我省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

三、管理和激励措施

1、入选企业应保障智慧交通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

2、入选的优秀智慧交通产品和应用服务应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开展的质量监督。监督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及企业的入选资格。

3、省工信厅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入选智慧交通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的重点企业,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智慧交通相关项目的采购选型中优先支持入选产品。

4、加大对入选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入围产品的影响力。

四、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2020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发展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jseic_xxhb@126.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8室,邮编:210008;联系人:吴瑜,电话:025-82288067。

 

附件: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服务申报书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交通和运输厅
                                            2020年1月17日

 

 

 

 

     附:关于遴选第二批智慧交通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应用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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