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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9-07-19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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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经贸发〔2019〕62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百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我省物流运营主体,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苏物流联〔2006〕2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与车源信息的高效匹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2.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利用冷链技术,满足农产品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冻冷藏、冷链运输、低温加工等冷链物流需求。

3.电商快递物流企业。重点围绕电商快递物流需求,为电子商务企业、网购消费者提供快递运输、自动化分拣、仓配一体化、快递派送等服务。

4.工业物流企业。重点开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满足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生产喂给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

(二)申报条件

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工业物流等领域,推荐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方式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其中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等企业由发展改革系统牵头组织,工业物流企业由工信系统牵头组织,同一企业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单位应填报《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申请。省属物流企业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企业注册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组织上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于8月10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查的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电子文档材料统一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书面材料2份备查。

3.组织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其中,工业物流领域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其他物流领域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2019年度拟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4.公示认定。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批复并授牌。对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

(三)中后期监督

省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各设区市应对省重点物流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凡是连续两年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公告取消资格,并不再享受优先政策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积极组织并指导物流企业申报;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省重点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

       2.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何滨;025-83392438;传真: 025-86639170; 

     电子邮箱:jsfgwjmc@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厉方奎 ;025-69652682;

     传真: 025-83244823;电子邮箱:lfkarmy@aliyun.com

 

 

 

 

 

 附: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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