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符合信息告知要求,在江苏省开展跨区经营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第七批)公示如下:
浙江临安三和园竹盐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齐澺制盐厂(取消原瓦房店五岛粉洗盐厂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公示)
已公示企业应严格遵守盐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跨区经营业务,自觉接受监督。已公示企业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告知我厅。
联系人:王娟 李立;
联系电话:025-83666212, 025-82288063(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传真:025-83398227;邮箱:jssjxwxfpc@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政编码:210008。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4日